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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灯光设计 舞台音响设计 舞台机械设计 电视灯光设计 体育灯光设计 录音设计 扩声设计 舞台影视灯光设计

为表演艺术服务的是灯光音响系统,或者说是为艺术的听觉和视觉形象(或时间艺术)服务的。灯光音响系统是为表演艺术提供一个高品质声音重放的展示平台。

就音响系统设计而言,要摆脱传统的从“工程到工程”的设计模式,而要提倡从“工程到艺术”的设计理念,亦即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人性化与科技的结合。只有从“工程到艺术”所提出的灯光音响系统设计,才能较全面的满足表演艺术的使用需要。主要有,所服务的表演艺术形式,系统使用功能定位以及相应的系统设计与配置,特别是工艺设计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操作方面的“人性化”的使用需。

音乐厅声学设计、音乐厅装修设计、音乐厅灯光音响设计、排练场声学设计、排练场装修设计、排练场灯光音响设计、游泳馆声学设计、游泳馆装修设计、游泳馆灯光音响设计、篮球馆声学设计、篮球馆装修设计、篮球馆音响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音响设计、舞台机械设计、电视灯光设计、体育灯光设计、录音设计、扩声设计、舞台影视灯光设计等均属于本章节灯光音响设计的范畴。

一、厅堂场馆灯光音响设计原则

(1)总体规划的原则

总体规划是一个工程最先开始又最为重要的工作,它要求设计者必须全盘考虑,思路清晰,这时的不合理,不周全将会使工程的质量受到影响,总体规划包括工程的定位,厅堂的建声,对建筑装饰的要求,音响灯光的目标定位,以及工程的安全合理性和对环境的影响。

其中工程的定位应该本着实事求事的原则,不要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档和花哨,也不能忽略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功能;

厅堂的建声应该遵循让音响设备在相应的环境下表现出最佳效果的这项工作的意义非常重大,也最能检验设计者的水平,具有要求将在后面谈到;

对建筑装饰的要求应该本着利于建声和灯效的原则;音响灯光的目标定位应该以充分发挥设备的性能为出发点,达到期音质优美、灯效上佳为目的;

工程的安全合理性及对环境的影响应该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和条例为原则,尤其是安全防火,合理用电,避免环境污染最为重要。

(2)建声要不要的确定原则

专业音响工程的建声主要是音乐厅、剧场剧院、会展中心、演播厅、体育馆等厅堂的建声设计(声学装修设计),相同的设备发挥的水平高低不一的原因,一般都是建声条件的不同,无论多么优良的设备,一旦放在建声条件恶劣的环境中,肯定不会达到好的结果,而建声设计(声学装修设计)要求还会回为工程的使用要求不同而不同,也会受建筑装饰质量的影响,建筑声学效果好的厅堂应该是混响合理,声音扩散性好,没有声聚焦,没有可闻的振动噪声,没有声阴影等等声缺陷,建声的要求不能单方面由音响设计人员进行,它需要建筑声学装修设计师的有力配合,但由于双方的设计思路和要求不尽相同,这就需要音响工程的总体规划工作尽早开始,经常保持双方的联系,以取得相互的理解和密切配合,其中混响时间的选取可以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用途来确定,必要时应该借鉴一些优良工程的经验。根据经验,尤其是音乐厅声学设计、剧场声学设计、游泳馆声学设计、排练场声学设计、演播厅声学设计的难度最高;游泳馆声学设计、游泳馆装修设计、篮球馆声学设计、篮球馆装修设计中,重点需要考虑混响时间导致语言的清晰度降低的问题。

(3)影剧院音乐厅等场馆扩声形式的确定原则

所谓扩声形式,就是指使用单声道、立体声还是增加环绕声系统进行扩声,通常对于要求不高的语言扩声场所应该使用单声首扩声,这样不光是出于节约资金的考虑,而且在多数的背景音乐扩声方式应用最多,但要想在整个扩声区域内达到立体声的效果相当困难,这就要求设计时设备的配置要合理,扬声器的的摆位要考虑其电声效果,最后还需要根据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环绕声系统来源于电影扩声系统,它对环境和设备的要求都百常的特别,国际国内都有专门的标准进行规定,严格的讲电影环绕声系统设计是独立于一般的音响系统的,所以如果对电影环绕声不太了解的话千万不要轻率地增加所谓的环绕声系统,回为不合理的环绕声配置不仅不能形成环绕声,而且还会破坏声场,干扰立体声的播放,结果将是事倍功半;但考虑到近年来家用AV系统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对所谓的“环绕声”有所要求,所以可以在要求不高的卡拉OK包房、小影视厅等地方进行简单的配置。需要注意的是,音乐厅声学设计中,音乐厅音响设计通常可以只考虑报幕等扩声的需要即可。游泳馆音响设计、篮球馆音响设计中,需要考虑比赛音响和演出音响相结合的问题。

(4)影剧院音乐厅等场馆舞台灯光和电视灯光形式的确定原则

相对于音响而言,无论是音乐厅、剧场剧院、会展中心、演播厅、体育馆等厅堂舞台灯光设计还是电视灯光设计,专业程度还要高一些,所以说在一般的书刊和文章中讲述的不多,仅有的一些技术文章也是理论较多实用性较差,究其原因就是灯光的分类好比演出设备和录音设备的区别,用途不一样,场所不一样,舞台灯光设计还是电视灯光设计配置及工程量就完全不同,单就舞台表演用灯光而言,在戏曲学院就有相关的专业;而演播厅等影视灯光设计在电影学院和广播学院又单独介绍;至于文艺演出和娱乐用的效果舞台灯光,其中的花样就更多了,假如去请文艺团体的灯光师,他们会讲述一大堆关于灯光的话题,这就要求在专业的音响工程中对灯光的设计一定要慎重,尤其是涉及到舞台和演播专门用途的工程舞台灯光设计还是电视灯光设计时,灯光音响设计师一定要认真学习,必要时请专业的演艺灯光音响设计单位协助进行,对于这方面的知识,《音响技术》作为实用较高的杂志曾在以前的文章中多次介绍过,这对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是大有裨益的。需要注意的是,音乐厅舞台灯光设计中,音乐厅舞台灯光设计通常需要考虑灯具噪声对室内本底噪声的影响。游泳馆灯光音响设计、篮球馆灯光音响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比赛灯光音响设计和演出灯光音响设计的应用和区别。

(5)影剧院音乐厅等场馆灯光音响设备定位的确定原则

有了以上各项原则的确定,最后应该对工程中设备的定位进行考虑。定位的依据就是在一定投资下的总体规划,参照点就是当时市场的设备价格,还有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器材定位的一致性。关于器材定位的一致性问题,工程技术人员会经常遇到,往往会因为造价的原因、设备性能不孰的原因、配置不当的原因等造成器材定位不一致,其结果将会是:系统工作不稳定或者系统的水平受某些器材的制约。所以,保持器材定位的一致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工程的最终质量。另外,因为设备的定位涉及到造价和经费的矛盾。工程双方会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所以设计人员应该和财务人员一道仔细地进行成本的核算,即要保证在价格上占优又要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尤其是近年来国外许多优质品牌的专业器材逐渐进入内,各个代理商竞争非常激烈,所以在许多时候,音乐厅声学设计、音乐厅装修设计、音乐厅灯光音响设计、排练场声学设计、排练场装修设计、排练场灯光音响设计、游泳馆声学设计、游泳馆装修设计、游泳馆灯光音响设计、篮球馆声学设计、篮球馆装修设计、篮球馆音响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音响设计、舞台机械设计、电视灯光设计、体育灯光设计、录音设计、扩声设计、舞台影视灯光设计时,如果选型得当,就可以在定位相同、配置合理的前提下,成本得以降低,工程双方都会非常满意。

二、知识问答

Q1 演艺建筑为什么特别需要前期工艺咨询?

因为这类建筑的很多问题“改不动”。应把“总体规划”列为最先开始又最为重要的工作,并指出“这时的不合理,不周全将会使工程的质量受到影响”。厅堂的体型、容积、座位数一旦在方案阶段定死,后期能做的只有补救。

规范也持同样立场:

GB/T 50356-2005 第 1.0.4 条要求声学设计“从建筑方案设计开始阶段就应同时考虑”,声学设计者应参与土建和装修设计全过程;条文说明更直指痛点——“过去国内对大厅音质设计的经验,往往在建筑设计后期阶段才介入,使许多基本音质考虑难以实现,一些音质缺陷亦难以纠正,造成声学设计上的先天性不足”。

Q2 咨询阶段到底应该交付什么?

至少三样:

(一)是功能定位与工艺任务书:

明确主要演出形式(歌剧/话剧/戏曲/会议/电影)、座位数、是否驻团、是否需要兼顾“两会”等政务功能。

(二)是声学设计计算书和说明:

GB/T 50356-2005 第 1.0.4 条明确要求设计文件应包括声学设计计算书和说明,“其目的是使工作更正规化”。

(三)是投资估算与设备定位建议:

在“设备定位的确定原则”中指出,设计人员应与财务人员一道仔细核算成本,既要价格占优又要保证合理利益。

Q3 建设方最容易在哪些前置决策上拍脑袋?

最典型的是剧场规模与功能定位。站内知识文章《国内剧场电声可变混响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提供了很好的参照:

规模方面:

国内在建、建成剧场最常见的是 1 200~1 600 座的综合型大剧场,以及 300~600 座的多功能小剧场,两者对应的混响时间区间与设备配置完全不同。

功能定位方面:

中国国情与欧美不同,各地经济、人文、教育水平差距较大,建成的剧院大多数并不驻团,而是以租场和巡演为主。除一线城市外,其他城市的剧院多以“通用型”为主、一般都是多功能的。如果按“专用型歌剧院”定位去建一个以租场为主的通用剧场,投资与使用都会脱节。

规范层面也有量化约束:

GB/T 50356-2005 第 3.1.1 条规定,以自然声为主的剧场,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 1 000 座,歌舞剧场不宜超过 1 400 座;以扩声为主的剧场则不受此限制。座位数一旦超过自然声演出的合理上限,就必须按扩声为主的模式重新设计整套系统。

Q4 咨询能不能跳过,直接进入方案设计?

不建议。在“总体规划的原则”中强调,工程的定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要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档和花哨,也不能忽略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功能”——这句话本身就是咨询阶段要解决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站内文章的受访者中,有剧院建设方领导坦言,配置电声可变混响系统的出发点是“希望剧场的配置具备一定的先进性,特别是一些其他剧场没有的功能特点”。这类“为亮点而配置”的决策,如果在咨询阶段做过使用率与投入产出论证,多数是可以避免的。

三、避坑指南

▲  1 方案批复、投资锁定之后才找咨询

此时体型、容积、座位数已经固化,咨询能做的只剩下设备选型层面的优化。规范要求的“从建筑方案设计开始阶段就同时考虑”已经无法满足,声学缺陷成为先天不足。

▲  2 把前期咨询当成免费方案比选

咨询的核心产出是功能定位论证、声学计算书和工艺任务书,是后续所有专业的共同依据;把它压缩成“出几张效果图比一比”,等于把最值钱的部分丢掉。

▲  3 规模与功能定位不做论证

1 200~1 600 座综合型大剧场与 300~600 座多功能小剧场,对应的混响时间、设备配置、运营模式完全不同。按“别人有我也要有”的思路定规模,是后期投资失控的主因之一。

▲  4 咨询成果不落到设计任务书里

咨询报告如果只是归档而不转化为建筑、结构、装修、机电各专业的设计输入条件,各专业仍会按各自习惯推进,咨询等于白做。

影剧院音乐厅等场馆厅堂场馆灯光音响设计要求和设计规范

1、《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2、《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 GY5045-2006;

3、《厅堂扩声系统设计标准》 GB/T50371-2006

4、《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技术规范》(GB/T50356-2005)

5、《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Y 5067-2017

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7、《厅堂扩声系统特性指标》GB/T50371-2006

8、《声学语言清晰度测试方法》GB/T 15508-1995

9、《声学设计及测量规范》JGI/T 7-97

10、《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GB/T 14197-2012

11、《剧场等演出场所扩声系统工程导则》WH/T25-2007

12、《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2017-03-01

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 51348-2019

14、《体育场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JGJ /T 131-2012

思成服务范围:

已落地项目覆盖广东、广西、福建、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河北、云南、贵州、重庆十三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乃至全国,提供上门勘测、方案设计、现场交底、声学测试、验收监理全流程服务。并且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东南亚、中东、非洲、中亚等国家 / 地区具备可承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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